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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九江公开招聘231名2024-11-13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3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2)、《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附件3)。二、报考条件(可上下滑动)(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报考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00。 应聘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1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一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有关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市直招聘岗位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详见《报考指南》(附件4)。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四、考试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其中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20人、3至5个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一)笔试 市直招聘岗位和县(市、区)招聘岗位笔试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笔试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笔试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二)面试 市直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递补等后续招聘程序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递补、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相关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入围体检人员公示 市直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公示,具体公示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二)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社部门或自主考核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考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市直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到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招聘在编在职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八、监督、咨询电话(一)政策咨询电话:12333九江市委组织部:0792-8211181九江市卫健委:0792-8323277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0792-8333698九江市住建局:0792-8136216九江市文广旅局:0792-8222205九江市自然资源局:0792-8175066九江职业大学:0792-8375005九江市委党校:0792-8222960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0792-8880202瑞昌市人社局:0792-4220201湖口县人社局:0792-3660965永修县人社局:0792-3563319德安县人社局:0792-4334036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濂溪区人社局:0792-8270059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各岗位表中联系电话。(二)监督电话: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三)属考务和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2-8580200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2.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3.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4.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指南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为高标准高质量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决定开展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231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1)、《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2)、《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附件3)。二、报考条件(可上下滑动)(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5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5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报考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4,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三、报名 (一)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11月13日上午9:00至11月22日下午17:00。 应聘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1寸免冠彩色照片(白底)。一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有关材料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 (二)资格审查 市直招聘岗位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资格审查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统一发布。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资格审查须提供材料详见《报考指南》(附件4)。 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四、考试考核 本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其中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20人、3至5个招聘计划的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 (一)笔试 市直招聘岗位和县(市、区)招聘岗位笔试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笔试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笔试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二)面试 市直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递补等后续招聘程序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递补、考察等后续招聘程序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相关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入围体检人员公示 市直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入围体检人员名单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公示,具体公示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二)体检 体检由同级人社部门或自主考核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及要求按照《应征公民体格检查标准》(陆勤人员)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 (三)考察 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 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可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考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围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 (四)公示 考察合格的市直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县(市、区)招聘岗位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具体公示网址见相应岗位表。 (五)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到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备案;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招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招聘在编在职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 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其他 (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 (三)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九江学院、九江职业大学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八、监督、咨询电话(一)政策咨询电话:12333九江市委组织部:0792-8211181九江市卫健委:0792-8323277九江市消防救援支队:0792-8333698九江市住建局:0792-8136216九江市文广旅局:0792-8222205九江市自然资源局:0792-8175066九江职业大学:0792-8375005九江市委党校:0792-8222960九江学院第二附属医院:0792-8880202瑞昌市人社局:0792-4220201湖口县人社局:0792-3660965永修县人社局:0792-3563319德安县人社局:0792-4334036庐山市人社局:0792-2557923濂溪区人社局:0792-8270059具体招聘单位咨询电话见各岗位表中联系电话。(二)监督电话: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纪委0792-8558609(三)属考务和报名中的技术问题,请咨询:0792-8580200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2.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3.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4.2024年度下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指南5.学科专业目录汇编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11日扫描左方二维码下载上述相关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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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泽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 及芙蓉墩镇卫生院面向乡镇卫生院 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2024-11-052024年彭泽县县直医疗卫生单位及芙蓉墩镇卫生院面向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为充分调动乡镇卫生院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建立健全县、乡两级医疗机构人才激励机制,合理配置人才资源,统筹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经县人民政府第六十八次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决定从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15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本次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其中县人民医院6名、县中医医院1名、县妇幼保健院3名、县疾控中心2名、县卫生健康促进中心1名、芙蓉墩镇卫生院2名。(具体见附件1: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二、选调对象和条件1.选调对象:全县乡镇卫生院在编在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相关条件:(1)临床、护理、中医人员须在乡镇卫生院工作满5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30日前正式录用医护人员)并且取得相应专业的执业资格;(2)按政策规定,医学定向生应当严格按照定向协议,服务期已满人员才能报考(医学本科定向生需在乡镇卫生院服务年限不少于6年);(3)支医人员服务期满转编后服务满3年,参加工作时间计算截止至2024年9月30日前;(4)年龄要求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30日以后出生;(5)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等次及以上。3.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选调进城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跨县调动,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4.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遴选、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选调程序1.报名:凡符合公开选调资格的人员应先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填写好报名表并加盖单位公章,到县卫健委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须提交毕业证、学历证、资格证、执业证、工作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所有复印件须注明原件与复印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近期免冠2寸照片2张。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6日—2024年11月7日(星期三、星期四 ) 上午9:00-下午17:30。3.资格审查: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进行资格审查。报名结束后由县人社局、县卫健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核考生学历、专业、工作年限和取得资格证书等条件是否符合岗位要求,对不符合条件的考生取消报考资格。岗位选调人数与相应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比例应达到1:3及以上,对资格审查结束后未达到该比例的岗位,相应缩减直至取消该岗位选调计划,对取消选调计划的岗位,给予已经报考该岗位的人员重新选择符合条件要求岗位的机会。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本次选调考试全过程,对参考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4.准考证领取:2024 年11月13日(星期三)领取《准考证》,地点:县卫健委人事股712办公室。5.考试:考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考试内容为报考岗位的基础知识和相关专业知识,卷面10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考试时间:2024年11月15日(星期五)9:00至11:00,考试人员须带《准考证》、身份证提前赶到考点参加考试,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6.确定拟选调人员:1.选调职位数,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选调人员名单。2.考试成绩并列的拟录人员则按以下次序确定录用对象:(1)第一学历高;(2)按乡镇卫生院正式录用时间最早的优先选调(“三支一扶”服务期计算在内);(3)职称高者优先;(4)偏远山区优先。3.拟录用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五个工作日,公示后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4.审批: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经选调单位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调动手续。四、相关要求1.纪律要求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参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本公告及其他未尽事宜由彭泽县卫健委负责解释。附件1:公开选调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设置情况表附件2:彭泽县县直医疗单位及芙蓉墩镇卫生院面向乡镇卫生院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3: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彭泽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24年11月4日附件(请扫码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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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2024-11-04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公告为进一步充实事业单位工作力量,优化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彭泽县进一步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进出管理的规定》精神,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现将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岗位人大履职服务中心1名,县委合作交流中心1名,政府发展研究中心1名,社会科学界联合会1名,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中心1名,人民来访接待中心2名,社会工作事务中心3名,融媒体中心2名,社会保险管理中心1名,就业创业服务中心1名,财政公共服务中心3名,自然资源事务中心2名,不动产登记中心1名,农业农村产业发展中心1名,粮食安全保障中心1名,乡村振兴发展中心1名,红光港管理服务中心1名,检验检测中心2名,民政服务中心1名,社会福利院4名,共计31名。具体岗位见《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二、公开选调范围和条件(一)选调范围选调范围为彭泽县在编在岗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二)选调条件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2.近3年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试用期、见习期除外);3.具备公开选调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选调岗位资格条件中的资格证、工作经历等计算截止时间为2024年11月30日,年龄认定以个人人事档案记载为准,岗位要求的专业参考《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相关部门审查,尚未终结的;2.受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3.按照国家和省、市、县有关规定,参加公开招聘、选调、调动工作未满服务年限的;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三、公开选调程序(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本次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公开发布。(二)报名本次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坚持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原则,统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职位,多报无效。报名时间:2024年11月4日-14日。11月15日可改报一次。报名地点和联系人:彭泽县山南新区龙兴路县人社局507室,联系人:林珊珊,联系电话:0792-5666535。报名时需提交下列材料,接受资格审查:1.《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一式二份(见附件3),《报名登记表》报本人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参加选调并签字盖章后,将审核盖章后的《报名登记表》交到报名处;2.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以及报考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3.近期一寸免冠白底彩色照片2张(不含粘贴在报名信息表上的2张,背面写上姓名);4.本人近3年年度考核表(或考核花名册)复印件1份(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复印件与原件一致);5.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原件(附件4);6.报考人员须出具本人同意按调入岗位工资福利待遇管理及身份转变的书面承诺书(附件5)。(三)资格审查。报名时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选调全过程,发现资格不符的立即取消选调资格。报考人员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伪造虚假报考材料、证件等信息骗取报考资格,以及在选调中进行非法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参加公开选调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交纪检监察处理。(四)考试各选调单位选调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达到1:3以上比例方可开考,达不到1:3开考比例的,则相应减少或取消选调计划数。如遇选调岗位计划被取消的情形,报名人员可在规定时间改报岗位一次。选调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考试的具体工作由县委组织部、县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1.笔试笔试主要测试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范围、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地点:见准考证。准考证发放时间和地点:考生于笔试前,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到报名地点领取笔试准考证。报考人员须同时持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2.面试根据报考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照选调岗位计划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2的比例确定入闱面试人员,且入闱面试人员笔试成绩不得低于50分。如因缺考、弃权等原因导致入闱面试人员达不到1:2要求的岗位,则该岗位有效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面试主要测试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成绩按百分制计。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面试人员持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入场。3.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项组成,笔试、面试成绩按百分制比例进行折算,其中笔试、面试成绩各50%。即: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以上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五)体检根据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同一岗位入闱体检考生综合成绩出现末位并列的,以面试成绩高的考生列为体检对象;如出现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则一同入闱体检,根据考察结果按照1:1确定拟调动对象)。面试结束后,选调单位组织拟调动人员进行体检。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体检费用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收费标准收取,由个人承担。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六)考察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考察由选调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发布考察预告、个别谈话、征求意见、审查干部档案、征求廉洁自律情况、查阅有关资料、与考察对象面谈了解个人能力及撰写考察材料等程序进行。经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产生的岗位空额按该岗位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七)公示与调动对考察合格的拟调动人员在彭泽县人民政府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拟调动人员先到选调单位报到上班,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间由原用人单位负担拟调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满,由选调单位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的,由选调单位退回原用人单位,不再递补。考核合格的,由拟调动人员提出申请,报县委组织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办理调动手续。四、选调人员待遇(一)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含参公事业)单位的,按公布的选调岗位重新明确(聘用)其职务职级(岗位),并按新明确(聘用)后的职务职级(岗位)兑现其工资福利待遇。(二)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公开选调进入县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调入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岗位空缺情况聘用,并执行新聘岗位相应工资福利待遇。五、纪律要求公开选调工作严格遵守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政策规定、条件标准和工作程序,严格把关,严守纪律,坚决杜绝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良现象,并主动接受有关部门及社会公众监督。对违反工作纪律的报考人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本公告由彭泽县2024年公开选调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附件1: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附件3:彭泽县2024年部分县直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参加公开选调承诺书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11月4日附件下载:附件1选调岗位表.doc附件2学科目录(新).pdf选调方案附件3-5.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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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泽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2024-09-252024年彭泽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根据《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关于全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人额度分配的通知》(赣公字〔2021〕23号)和《关于印发<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招聘规定>的通知》(赣公字〔2021〕11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0名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用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方式,招聘德才兼备的工作人员。二、招聘岗位及计划招聘人数:30人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招聘职位表(附件1)三、招聘条件(一)招聘人员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心理素质和道德品行;4.十八周岁以上,三十五周岁以下(1988年9月23日至2006年8月22日期间出生,以本人身份证日期为准);5.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报考人员应在2024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并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6.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7.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体能素质;8.自愿服从工作岗位分配;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二)优先招聘人员条件1.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和人民警察遗属;2.退役军人、退出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的救援人员;3.获得见义勇为称号的人员或者英雄模范;4.人民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5.国家和江西省规定的其他优先聘用情形。符合优先招聘条件人员参加勤务辅警招聘的学历可以放宽至高中(中专)学历,应聘时学历为高中(中专)的,应当在劳动合同聘用期限内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合同期满以后不得再续聘。(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1.曾受到刑事处罚或依据刑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2.曾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处罚,或者曾被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或者收容教育的;3.曾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法违纪被原单位辞退解聘的;4.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5.有吸毒史和精神病史的;6.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信息、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7.本人或者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8.本人家庭成员或者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10.曾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11.曾被开除团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期间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12.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13.其他按照国家规定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和职工的配偶、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不得被招聘到该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工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工作。全县公安机关现有员额制辅助人员,不得报考。四、招聘方式和程序招聘按报名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能测试、体检及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一)报名审查1.报名时间:2024年9月24日8:30至10月9日18:00。(报名仅限工作日,逾期不再受理)2.报名地点:彭泽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就业之家(人力资源市场)。3.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4.报名所需材料:凡符合报名条件者持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伍军人需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二份,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报考04、05职位的还需提供彭泽县公安局辅警工作经验证明原件(附件2)1份,如实填写《彭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人员信息登记表》(附件3)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5.审查。由招聘领导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条件人员进入考试阶段。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发现不符合条件的,经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调查核实后,取消资格。(二)考试笔试、面试成绩各100分,体能测试采取达标制。笔试:笔试考试范围为: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和时事政治等。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总分100分,时间为120分钟,不指定参考书,不组织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2.面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法进行,满分为100分,采取问、听、察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基础法律知识、综合分析、组织协调、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应变反应、人际沟通等综合素质。3.体能测试: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参加体能测试。具体科目为“10米×4”往返跑、3000米(特警岗必考)/1000米(男)/800米(女)跑和纵跳摸高三项,三项都必须达标(其中文职辅警采取勤务辅警科目“三选二”的模式自主选择),合格标准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及《江西省公安特警队训练和考核标准(试行)》执行执行。体测合格标准见附件4。4.考试总成绩计算方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如遇末位同分情况,原则上先按《江西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规定的优先招聘条件,再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进行排名。5.按照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开考比例组织报名人员进行考试,如报名人数未达到开考比例,则相应削减招聘计划。(三)体检按招聘计划数与入闱考察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高低排名确定拟体检人选,如遇入闱末位总成绩并列的以体能测试成绩高者确定入闱体检对象。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所需费用由应聘者个人自行承担,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附件5),文职岗体检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6),费用自理。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体检不合格或考生自愿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时,按照1:1比例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四)政审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政审对象,标准参照公安部《关于印发<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办法>的通知》(公通字【2020】11号)实施,填写《彭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政审表》,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本人、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历史及现实表现等情况。如有因政审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则依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限递补一次。(五)公示政审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提交彭泽县公安局审定后,向社会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如公示期间收到有影响聘用的问题线索,经调查属实的,不予聘用。五、薪酬待遇新聘用辅警试用期六个月,发放试用期工资,依法缴纳五险一金。试用期经考核合格的,正式评定层级,从次月起享受对应层级工资标准。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六、纪律和要求为维护公开招聘的公开性、严肃性,考试人员在招聘过程中,若有与公告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2.试用期间如有离职或其他原因产生的岗位空缺,由用人单位负责按考试人员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及考察合格后办理录用手续。3.考核单位要坚持原则,严格程序,照章办事。严格按照有关保密规定,建立健全考试聘用保密工作的责任追究制度,确保考试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应聘人员有亲属关系需要回避的,实行回避。4.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并注意关注网站发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5.本公告由彭泽县公安局负责解释。报名咨询电话:熊警官 18779290053、黄警官 18397826200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彭泽县公安局 2024年9月23日附件扫码下载:附件1:2024年彭泽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职位表附件2:彭泽县公安局辅警工作经验证明附件3:彭泽县公安局2024年度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附件4: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附件5: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附件6:《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附件7:学科专业目录汇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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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彭泽县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 进城任教公告2024-07-182024年彭泽县公开选调农村学校教师进城任教公告为进一步促进我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提升学校办学水平。经研究决定,2024年暑期面向全县农村学校公开选调教师到县城区学校任教,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一、选调职位公开选调到城区学校任教教师共计105名(学前教育岗位15人、小学岗位75名、初中岗位15名),具体岗位如下:岗位学科名额学科名额小学岗位语文26音乐2数学22美术2英语7体育3道德与法治9信息技术3心理健康1//初中岗位语文3物理2数学1化学1英语3体育2道德与法治2信息技术1学前教育岗位学前教育15//二、选调对象和条件1.选调对象:我县农村中小学、幼儿园符合条件的在编教师。2.工作年限:正式录用教师工作时间累计5周年及以上(即:2019年9月及以前正式录用教师)。特岗教师服务期加上转为正式编制教师工作时间累计6周年及以上(即:2018年9月及以前录用的特岗教师)。3.具备相应层次的教师资格证书,其中音、体、美教师岗位的须具备相应层次的音、体、美教师资格证。4.现小学岗位任教的教师报考初中岗位的须第一学历为本科学历。5.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恪守教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岗位职责。6.选调分三个层次,分别为学前教育岗位、小学岗位和初中岗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不得兼报,所有岗位同时报名、同时开考。7.如拟调名单中有现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含中层干部)的,则当事人应提交辞职申请,并承诺愿意以普通教师的身份调入县城学校。8.报考人员须书面承诺选调进城后5年内不得再申请跨县调动,两年内不得再申请县内调动及其他单位选调。同意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按拟调入单位空岗情况重新聘任新的专业技术职务。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选调:(1)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规定年限或正在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2)近五年教师师德考核和年度考核各有1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级的;(3)违反人事管理其他有关规定的。三、选调方式1.笔试:学前教育岗位、小学岗位和初中岗位公开选调采取闭卷笔试方式进行,学前教育岗位考试内容为幼儿教育综合知识,小学岗位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课程标准和学科专业知识(小学教材内容约占70%,初中教材内容约占30%),初中岗位考试内容为所报考学科的现行课程标准和学科专业知识(初中教材内容约占70%,高中教材内容约占30%)。2.拟录用人员的确定:根据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奖励分)按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录用人员。公示一周,公示后造成的岗位空缺不予递补。3.考试成绩排位最后的拟录人员如遇多人成绩相同则按以下次序确定录用对象:(1)省、市、县级学科带头人;(2)第一学历高;(3)教龄时间长。4.笔试时间:2024年8月3日笔试地点:博吾学校5.选岗:按照岗位需求,所有岗位均按考试成绩(笔试成绩加上奖励分)从高到低顺序自主选岗,因故未参加选岗而产生空岗将不进行递补。6.工资待遇:教师调入后,其工资按照九江市人社局《关于九江市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有关问题的补充处理意见》(九人社字〔2018〕48号)予以办理。四、工作程序1.在彭泽人民政府网公开发布公开选调公告。2.报名要求:凡符合报名条件的教师,填报报名表,所在学校签署意见;携带毕业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同底免冠1寸照片3张、选调报名表(附件3:每人限报一个职位。(1)报名地点:县教体局人事股(2)报名时间:2024年7月25日—26日(3)发放准考证时间:2024年8月2日3.资格审查:县教体局对报名者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贯穿整个选调工作全过程,凡发现与报考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选调资格。4.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需达1:2方可开考,达不到1:2的,核减或取消岗位计划数。五、奖励加分现仍然在最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且工作6周年及以上的予以奖励加分(最艰苦边远地区连续工作6年的加1分,每增加1年加1分,每人5分封顶)。六、工作要求1.教师选调工作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廉洁从政。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收受贿赂、泄露机密等违纪行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本次教师选调工作按照发布选调公告、报名及资格审查、笔试、选岗等程序进行,笔试成绩和拟录用人员及时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社会监督。3.各相关学校应积极动员在县城区支教教师主动参加本次公开选调考试。投诉、咨询电话:县人社局 5666535县教体局 7199299附件:彭泽县2024年公开选调教师报名表彭泽县公开选调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4年7月18日扫描二维码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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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名!彭泽县总医院招聘2024-07-16为进一步加强我县医疗卫生单位护理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彭泽县总医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护理人员15名,现公告如下:一、招聘原则(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二)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三)坚持岗位需求,注重综合能力和专业知识相结合。二、招聘岗位: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临床护理人员。三、招聘对象范围及条件(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2.热爱护理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及技能要求;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被开除公职的;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已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三)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条件:1.年龄条件:报考人员须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25周岁。岗位条件的年龄要求,统一计算为18周岁(2006年7月30日以前出生)以上,25周岁及以下(1999年7月30日以后出生)。2.学历、专业条件: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护理专业,具有护士执业证书。2024年应届护理专业毕业生须提供2024年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且考试成绩合格可报名参加。四、报名相关事项(一)报名时间:2024年7月15日—7月30日(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二)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应聘者携带毕业证(学位证书)、身份证、执业证、资格证(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通知单)及个人简历等相关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明备案表及一张一寸6个月内近照。(三)报名及资格审核地点: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护理部,联系方式:0792-5663362(四)考试内容、时间和地点: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护理操作考核和面试三个方面。1.笔试、操作考核、面试分值总计100分,笔试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30%,操作考核成绩占40%,笔试测试专业知识以护理三基为主,操作考核为常用护理技术中的一项。笔试合格线不低于60分、操作考核合格线不低于80分,所有及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环节,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总成绩相同者以操作成绩高者优先录取。2.考试时间与地点另行通知。五、公示与聘用根据考核结果和择优录取的原则,决定拟聘人员名单后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无异议体检合格后准予上岗,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者按总成绩为序递补,体检项目及要求参照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录用者试用期为三个月。六、其他事项1.工资待遇:按照彭泽县总医院人民医院院区合同制聘用人员工资待遇规定执行;2.招聘工作纪律要求: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考题,在招聘全过程中必须做到:公开透明、操作规范,严禁暗箱操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严禁徇私舞弊;坚持公平竞争,择优录用,严禁任人唯亲;凡发现在招聘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律按纪严肃处理。彭泽县总医院2024年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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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泽县城发集团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公告2024-07-03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城发集团)是国有独资企业,成立于2018年2月,业务涉及城市建设、建材商贸、资产运营、担保融资、产业发展等领域,现因工作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招聘岗位招聘岗位条件、人数请查看本公告附件1《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二、招聘条件(一)报名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考生在报名时,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报考资格: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2.被开除公职的;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6.在各级各类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或特别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二)报名资格报考人员应符合本公告附件1《彭泽县城市发展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相应岗位的条件要求。请报考人员仔细阅读以下条款,对照所报岗位条件报考。1.年龄条件所有报考考生必须在18周岁以上方能报名,18周岁以上即指2006年6月30日以前出生。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6月3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2.专业和学历要求(1)专业分类按照附件2(《学科专业目录汇编》)执行。考生所学专业符合目录要求,才可报考。(2)报考者须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且该学历所学专业必须与岗位要求相符。3.其他条件招聘岗位注明有其他资格条件的,报考者必须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方能报考。如对自己是否符合岗位资格条件有疑问,报名前应先向用人单位咨询,确认符合条件后再填报。三、报名事项招聘流程按照发布公告、公开报名、资格初审、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和聘用等步骤实施。(一)发布公告在彭泽政府网、彭泽城发(微信公众号)发布。(二)网上报名时间和方式:1.报名时间:2024年7月2日9:00至7月21日17:00止。2.报名方式:报名采取诚信报名。线上报名邮箱为3268667596@qq.com,应聘人员需按照岗位要求填写附件3(应聘人员登记表)并将毕业证书、学历证明及岗位要求的相关文件作为附件填报。应聘人员登记表需张贴本人照片,表格内容需详细填写,以word格式作为附件上传,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注明报考岗位,未按上述要求操作的视为报名无效。四、笔试(一)笔试时间:笔试时间另行通知。(二)笔试地点:笔试地点根据准考证或以用人单位通知的考试地点为准。报考人员需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三)开考比例:按岗位的招聘人数与应聘该岗位且经初审符合报考条件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未达到1︰3比例的,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人数或取消该岗位的招聘。(四)笔试分值为100分。(五)笔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为50分。凡考生笔试成绩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得确定为面试和递补对象。五、面试资格审查与人员递补(一)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确定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招聘计划数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如遇末位同分情况,一并入闱面试。具体人员名单在彭泽县政府网、彭泽城发(微信公众号)公布。(二)资格审查入闱面试资格审查人员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在彭泽县政府网、彭泽城发(微信公众号)上发布公告。1.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视为自动放弃。2.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面试或聘用资格。(三)递补面试人员的确定因面试入闱人员中现场资格审查放弃或未通过的,产生的面试人员空额从本职位未入闱人员中,按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如有末位同分情况,一并递补入闱,并随后资格审查。六、面试面试入闱名单、时间、方式详见彭泽县政府网、彭泽城发(微信公众号)上公布的公告。(一)面试内容及方式: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二)面试的其他情形面试当天如出现考生缺考、违纪等情况,其面试成绩按零分计算,但该职位招聘计划不再调减。无人可递补时出现等额入闱面试人员以及因考生资格审查、面试当天临时缺考或违纪等情形,造成实际面试人数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确定体检对象时应符合以下条件:当职位实际面试人数只有1人或小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时,该职位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能进入体检程序。(三)考试总成绩计算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分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各项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尾数四舍五入。七、体检、考察和聘用(一)体检1.入闱体检人员名单根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排名顺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考生总成绩同分的,按面试成绩高者确定。2.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3.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考生需保持电话畅通。4.体检结果公布后,将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生需提供无犯罪记录证明、从事相关专业工作经历的证明材料、核实个人工作经历、学历真实性等情况。考察不合格的从面试合格人员中递补一次,如考察没有合适的拟聘人选取消该职位的录用计划。被考察人自愿放弃录用资格的,应在接到考察通知后3日内提出。(二)公示、聘用1.根据考试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将每个职位拟聘用人选在彭泽县政府网、彭泽城发(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日。2.拟聘用的考生,须服从组织安排到所需部门岗位,期间签订试用期合同,发放试用期工资。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根据招录类别分别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享受相关岗位工资及福利待遇。八、职位薪酬薪酬待遇执行公司现行薪酬管理制度。九、违纪违规处理对在考试过程中有违纪违规行为的考生,以及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考生,按不同情况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考试成绩无效、不予录用等相应的处理。上述人员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咨询电话有关具体岗位条件问题及其他事项,请直接拨打招聘单位联系电话咨询。联系电话:19970287327 张先生附件请扫描下方二维码: 供稿:党群人事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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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编!公开招聘!彭泽有岗招11人!2024-04-084月7日2024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已出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515名其中彭泽招聘11名教师招聘岗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2024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公告一、招聘岗位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515名,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详见《教师招聘岗位表》(附件1)、《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岗位表》(附件2)、《综合类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表》(附件3)、《高校及博士招聘岗位表》(附件4)。二、报考条件(一)报考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4.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技能要求和身体条件;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二)不得报考的情形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务等处分的人员;4.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考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国家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6.现役军人;7.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24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24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及以下学历报考);8.考生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所列情形的岗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岗位;9.有服务期要求且仍在服务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10.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三)报考注意事项详见《2024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考指南》(附件5,以下简称《报考指南》)三、报名及资格审查(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4月15日上午9:00至4月17日下午17:00。应聘考生在九江市人事考试网(http://0792.jxpta.com/)登录报名。网上报名时,报名考生需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信息和上传近半年1寸免冠彩色照片。一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须在报名期间将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历认定证明或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及相关岗位要求的证书和《2024年度上半年九江市事业单位"才汇九江"高层次人才招聘报名表》(附件8)原件的扫描件上传至网上报名系统。网上报名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在网上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4月19日下午17:00。为在招聘过程中能及时通知到考生有关招聘事宜,考生在报名表中填写的联系方式务必保持畅通,否则造成的后果自行负责。(二)资格审查:市直招聘岗位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导监督下,由各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县(市、区)招聘岗位由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对考生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四、考试考核此次高层次人才招聘采取直接面试的考核方式进行。其中1至2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大于20人、3至5个招聘计划的岗位通过资格初审的人数大于30人时,则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进行。笔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成绩。(一)笔试:市直招聘岗位和县(市、区)招聘岗位笔试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笔试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笔试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二)面试:市直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等后续招聘程序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公告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县(市、区)招聘岗位、九江职业大学招聘岗位及市委党校博士招聘岗位面试考核体检、考察、递补等后续招聘程序由自主考核单位自行组织实施,面试公告由自主考核单位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五、体检、考察、公示、聘用(一)拟入闱体检人员公示市直招聘岗位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县(市、区)、九江职业大学及市委党校博士等招聘岗位拟入闱体检人员名单另行发布,具体发布网址见相应岗位表。(二)体检体检由同级人社部门或自主考核单位组织实施。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相关政策规定执行,其中报考教师招聘岗位的,体检项目与要求参照《关于印发<江西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办法(修订)>的通知》(赣教规字〔2021〕3号)执行,行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体检有异议的,一周内可提出复检一次。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三)考察考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对体检合格的考生,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考察,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工作或学习表现及个人档案等方面情况。考察不合格者,取消拟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岗位空额按1:1的比例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对考试成绩相同者一并入闱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考生,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按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拟聘用人员。(四)公示市直招聘岗位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县(市、区)、九江职业大学及市委党校博士等自主考核招聘岗位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相应岗位表中公布的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五)聘用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聘用手续;县(市、区)拟聘用人员办理聘用手续前,须按规定到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对反映存在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录用后,录用人员未在规定时间报到、聘用人员在三个月内单方面解除聘用合同或自动离职的,招聘单位可从报考该岗位未聘用人员中从考试成绩高分到低分递补一次。各县(市、区)人社部门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对外发布公告。招聘人员经招聘单位考察合格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纳入事业单位人员编制进行岗位管理。招聘在编在职人员聘用后,由同级人社部门办理正式调入手续,列入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同等管理。招聘初次就业的人员,由同级人社部门统一办理人事聘用手续,试用期为12个月,其他人员试用期为3至6个月。试用期含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后,由招聘单位组织考核,考核合格者,办理正式转正定级手续,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六、纪律监督和责任追究报考人员在招聘过程中,查明有违规违纪违法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法律法规,予以严肃处理和责任追究。有情节严重、影响恶劣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违规违纪行为的,将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七、其他(一)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二)考生报名、资格审查等有关事项咨询请拨打岗位表中招聘单位联系电话。(三)根据招聘工作职责,来信、来访由市直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和各县(市、区)人社部门调查处理,并将调查处理结果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本公告由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http://rsj.jiujiang.gov.cn/zwzx_211/gggs/202404/t20240407_6485369.html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4月7日扫码获取相关附件来源:九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